成功案例

这份代书遗嘱未签名有效吗【代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4-02-29 17:32:24 查看:139

       家住某市的王某今年2月因病去世。他的小女儿和两个哥哥因为父亲留下的一份遗嘱而发生了纠纷。

       原来,王某有两套三居室的房子,一套是他老伴的,他与老伴钱某住着,另一套是他自己的,已租给他人。200X年,王某因病重便提前处理后事,他想将那套已出租的房子给小女儿,因为小女儿婚后无处住,而两个儿子都已有住房。

      他将儿子和女儿叫到床前,由老伴按上述意思代书了遗嘱。因为王某行动不便,眼也花,便未在遗嘱上签名,只盖了章。

      王某去世后,两个儿子认为,房子不能给老三一个人,他们也有权继承。而王某的老伴和他的小女儿认为应该按遗嘱办。三个人争执不下,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由非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因该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所以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王某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