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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代书遗嘱为什么无效【代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12-11 10:30:40 查看:204

[案情]战某美与于某香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生育3个子女,战某彩、战某、战某华。战某美于2014年去世。战某美与于某香拥有坐落于莱西市的房屋1套。2016年4月,于某香住院期间立代书遗嘱一份并有全程录音、录像。经法院查明,于某香立代书遗嘱时医院已经下达病危通知书,从录音录像看,其躺在病床上,鼻子上插着氧气管,神志不清,宣读遗嘱内容时无任何表情,且录音录像有间断。法院判决认为不能确定遗嘱是于某香的真实意思,其所立代书遗嘱无效。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案代书遗嘱落款时间为2016年3月,当时医院已经给于某香下达病危通知书,从录音录像看,被继承人病情严重,神志不清,上述证据能够证明代书遗嘱存在明显瑕疵,无法证明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法院对该代书遗嘱的效力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