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种情况都可以用到意定监护人
如老人是独居,子女长期在国外不在身边,老人的一些事务呢可能子女来不及处理,另外呢,老人是孤寡老人,没有子女,那么老人也可以事先选择自己的邻居,近一点的其他亲属作为监护人。
老人在自己身体健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可提前与自己信得过的人或社会组织,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确定将来的监护人。具体内容可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主要针对老人的医护、人身、财产等具体问题,并将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清楚。
专家表示,虽然自己书写签订的协议也可以,但公证过的意定监护协议更具法律效力,更便于监护人日后去办理相关事务。公证处也可参与监督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保障老人意愿的实现。
最后特别要说明一点,意定监护人并不是财产继承人,除非协议中对财产有明确约定,否则意定监护人不能随意侵占老人的财产,协议里也可设定一名监督人来监督监护人日后监护职责的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