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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有效吗【遗嘱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06 09:19:54 查看:356

口头遗嘱,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口述的方式安排自己去世后财产如何处理的一种遗嘱形式。根据民法典第1138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也就是说,口头遗嘱并非常态,是有适用情节的要求的,即只有在危急情况下口述的遗嘱才能成为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在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有能力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自动失效了。

举例来说,某人在手术前在两名医生见证下订立口头遗嘱,如果术后陷入昏迷或者去世,那么口头遗嘱即有效,如果术后康复,则口头遗嘱自动失效,在康复后因故去世的,不能再按照之前的口头遗嘱处理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新的遗嘱,则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