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子女/父母可能都会认为:子女是父母直系血亲,以后父母的房子等财产都可以自动继承!
但是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哦,您稍不注意可能就真的无法继承了!
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呢?小编为大家带来一则真实案例!
小红是独生女,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红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
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红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红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房管局拒绝办理 小红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红办过户手续。小红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红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遇到难题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红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狗血剧情,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红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案例解析
1、小红父母生前只口头说过房子归小红所有,但没有留下遗嘱,需要按继承顺序分配。
2、小红父亲过世时奶奶和母亲健在,父亲有4个兄弟姐妹。
据此得出结论,小红能分得7/8房产,剩余1/8归属于其余七位亲属。
没错,房产被分得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这是当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进行的一般均等分配方法。
法定继承并不一定在每个家庭都适合,提早立下遗嘱可以更好的保护家庭财产。从古至今,长辈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减少家庭矛盾,也并非不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