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老人立遗嘱把遗产留给不孝儿子,孝顺女儿还能分到遗产吗?【遗嘱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3-02 09:12:01 查看:612

孝顺姐姐悉心照料老父亲
不孝儿子却不见踪影
到头来父亲却把遗产全部留给儿子
女儿还能继承父亲遗产吗?

李叔叔与妻子早年间生了女儿李纯,两年之后又生了儿子李山,没多久妻子因病离世。李叔叔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儿子非常溺爱。老伴去世后,李叔叔在工作上加以勤奋,没过几年,便把小房子置换买了一套大三居。

随着年龄的增大,李叔叔生病住院,因为李山每天游手好闲,整日不见踪影,所以李叔叔要求李纯每天在身旁照顾。李叔叔去世后,平常见不到面的弟弟李山却突然回家,拿出了一份遗嘱,声称父亲生前已经立好遗嘱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自己。他要求姐姐立即搬出属于自己的房子。李纯非常生气,明明是自己为父亲养老送终,结果非但分不到遗产,还要被赶出家门。

所以,李纯想要去法院起诉分遗产。李纯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图片

1、老人立遗嘱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

可以。对于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只要该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按照遗嘱继承;财产所有权人生前未立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李叔叔不把财产分给尽了赡养义务的女儿,合法吗?

合法。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李叔叔对自己的房子、车子等财产有自由的处分权,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虽然在情感上可能无法接受,但是李叔叔不分给尽了赡养义务的女儿一分财产,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注意:如果女儿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李叔叔在立遗嘱时必须要为她保留必要的份额。否则,遗嘱内容部分无效,在扣除必要份额后,再按遗嘱继承。

3、如果李纯早就知道遗嘱内容,她可以因此拒绝赡养父亲吗?

不可以。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父母把子女抚养长大,相应地子女成年后也要赡养父母。是否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与是否需要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因果关系,虽然父亲不让李纯继承遗产,但是她也要履行赡养义务。

注意:即便是李叔叔把遗产分给了李纯,但是李纯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她也是具有赡养义务的。即:不继承或者放弃继承不免除赡养义务。

4、李山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可以。遗嘱继承优先,李叔叔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在他死后,直接按照遗嘱内容发生继承,李山有权继承李叔叔的全部遗产。

如果李叔叔没有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此时,李纯和李山都享有继承权。而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李纯可以多分遗产,有赡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李山,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心愿传承服务中心”是由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公益社会组织光彩养老事业促进中心联合相关法律服务组织承办“法治为老·心愿传承”公益项目的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