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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何时生效?【意定监护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1-12 09:24:38 查看:1228

年过六旬的孙先生终身未婚未育。随着年岁增长,身体越来越差。为解决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财产等事务问题,他便与自己的妹妹孙女士达成《意定监护》书面协议,约定由妹妹在自己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作为自己的指定监护人,照顾自己,代理自己的民事法律行为及管理财产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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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孙先生因身体疾病导致意识模糊,思维混乱,生活无法自理,妹妹孙女士便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指定自己为孙先生的监护人。

我国《民法典》第33条确立了意定监护制度,该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该规定明确了意定监护以下四方面的含义:
1、意定监护的设立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意定监护并非是被监护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实现,而必须在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里找到愿意担任其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或组织;
3、意定监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被监护人与监护人应签订意定监护协议;
4、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即生效,但监护职责的履行是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时。

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意定监护正式生效。意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意定监护人不一定是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最后,经法院确认,法院根据司法鉴定部门出具鉴定书,认定孙先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指定孙女士为孙先生的监护人。兄妹之间签署的意定监护协议由此生效。


什么是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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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订立意定监护协议。首先,意定监护的成立以书面形式为要件,需要订立书面的意定监护协议;其次,订立书面意定监护协议的双方均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再次,意定监护协议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此外,需提请注意的是,虽然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意定监护的监督制度,但监督制度是意定监护极为重要的配套机制,倘若缺乏,被监护人的权益就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意定监护的设立人还可以指定监督人,对监护人的监护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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