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生命并认为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既不加速,也不延后。
“生前预嘱”的倡导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对医疗救治原则的反思。
几乎同时,世界卫生组织也在当年提出三条“缓和医疗原则”:1.重视生命并认为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2.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3.提供解除痛苦和不适症的办法。“这表明,不涉及积极致死行为又给病重和临终者带来最大限度舒适的救治原则,正在世界范围内成为潮流。”
而在当前的中国,广东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说,人们忌讳谈“死”,提倡尊严死必然会冲击“百善孝为先”的传统观念。我们讲“孝”,就是要对父母好,而对父母好的重要标志,就是顺着父母的意志做事。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传统做法好像与“尊严死”概念不相容呢?
这至少有两种可能:其一,人们对“对父母好”的理解过于简单化,认定延长寿命就是对他们“好”;其二,传统制度性虚伪,把健康人基于自己的考虑解释成为临终者着想。
延长亲人“活受罪”的寿命是一种“伪孝”,而死者的“尊严”很有可能被歪曲成旁人眼中的“体面”或是亲属的“面子”。在中国,“生前预嘱”还是一个比较前沿的小众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