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继子与亲生子争夺遗产之战【打印遗嘱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2-10-18 09:27:31 查看:527

案例导入

原告乔某与何光原是夫妻关系(1998年6月13日结婚,双方均属再婚),原告何某与何光是继父子关系。
被告何某1与何某光是父女关系,何某1于1989年间随生母去美国生活至今。被继承人何某光2010年11月30日去世。
双方均确认何某光在去世之前神智是清晰的,是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乔某持有被继承人何某光2010年10月24日立下的打印遗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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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遗嘱主要经何某光本人亲自在电脑上打印制作而成,并由刘新某作为见证人全程见证了何某光立遗嘱制作和打印的过程,何谋光和见证人刘新某都均已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嘱主要载明何某光立下遗嘱把属于其所有财产全部由乔某及何某共同继承,以前无论对任何人曾经有过的任何形式的承诺均以该遗嘱为准遗嘱下方有何某光签名和年月日
何某1持有被继承人何某光2010年8月8日立下的自书遗嘱一份,该遗嘱主要载明何某光去世后,属于他的财产全部由其亲生女儿何某1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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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份遗嘱由法院指定经中国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两份遗嘱的签名均是何某光本人的亲笔签名。另查明,乔某与何某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有:4套房产、1个车库债权(本金926000元及至2012年8月30日止的利息202573元)。

法院判决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何某光的两份遗嘱哪份真实有效。
被申请人乔某、何某所持有的2010年10月24日遗嘱经鉴定为遗嘱人何某光本人签名,证人刘某伟、刘新某出庭证实了遗嘱内容为何某光本人亲自打印,并全程见证打印的过程和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嘱较为详尽地载明了遗嘱人何某光与乔某的婚姻情况,及何某光立遗嘱将遗产由乔某、何某继承的动机,反映出遗嘱人思维清晰、考虑充分。

心愿传承专家解读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生活的日益多元化,遗嘱很可能突破原有的形式,呈现出新的特征。当时对打印遗嘱形式,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打印遗嘱形式的2名合格的见证人要全程见证,并反映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应当予以认定。
本案中乔某所持有的遗嘱为遗嘱人何某光打印,由于当时是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条规定的,当时并没有打印遗嘱这一形式,最后法院只能将其打印遗嘱视为其自书行为的一种方式,且反映了遗嘱人何某光的真实意愿,真实有效,予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将原录音遗嘱改为录音录像遗嘱)这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





(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解释,现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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