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预嘱的意义是什么,今天心愿传承(北京)服务中心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
生前预嘱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实现患者个人价值选择,这种选择需要得到支持,最好由患者近亲属以及医务人员一起,通过家庭会议的方式形成共识。这样既便于后期的执行,也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
在一系列关乎生育的法规出台后,这一次,政策的视角终于落到了人生的终点——死亡上。
6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七十八条提及的“生前预嘱”制度表示,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也就是说,《条例》正式施行后,当个人的意愿与亲属的意愿相矛盾时,法律将会保护个人的意愿。
这是我国首个将生前预嘱以立法形式确立的条款,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也将由此成为我国首个实现“生前预嘱”入法的地区。
有研究发现,写下生前预嘱的人虽然逐年增多,但他们更多分布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国际化程度都较高的一线城市及东南沿海地区。
“如果要全国推广,首先就是在理念上要认识到尊重人的自主决定。”刘瑞爽说。
“其次,在理念已经理顺的基础上,如何在制度上落地生根也是重要的一面,最后就是社会保障和个人支付能力的问题。”他表示。
在深圳立法之后,李瑛有了更长远的计划:推动生前预嘱与医保卡关联。“如果跟社保卡绑定了,患者的主管医生打开社保卡,有权限查询到患者最后的意愿,那么医生就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制定符合患者期望的医疗计划,我期待这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