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今天心愿传承(北京)服务中心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赠两种不同的遗嘱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仅限于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且遗嘱继承人限定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其范围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