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遗产分配了别人的遗产怎么办【继承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2-06-07 10:08:36 查看:531


案情简介

近期有兄妹几人,拿着一份老人的遗嘱走进了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进行法律咨询,称该遗嘱是其父母在世时所立,老人因担心自己过世后,家里兄妹会因家中财产问题产生矛盾,便对所有的财产进行了遗嘱分配。但老人生前没想到的是,因为他错误分配了其大儿子的财产,其过世后,家中子女因此产生矛盾。

事件经过

值班律师听了兄妹之间的诉说,又仔细看了老人的遗嘱后发现,该遗嘱从格式上而言,自书遗嘱是老人所写,引起兄妹感情矛盾的内因,是老人单纯且错误的把大儿子出资购买的房产写进遗嘱。当时大儿子远在外地,书面委托老人代为办理该房产收房及后续物业收费等手续,是老人擅自把原本就是大儿子的房产写进遗嘱,又分配给了大儿子。

大儿子看到遗嘱后感觉很委屈、很生气,自己的房产怎么就成了老人的财产又分给自己。其他兄妹也很纠结、很疑惑,不明白该房产属于大儿子,为何老人又把房产写进遗嘱再分配。兄妹几人各执己见、越吵越激烈,大儿子拿出当时委托老人代为办理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以及书面委托材料和相关证人证言,证明房子本就属于自己,但因吵架激烈已经导致相互之间不信任,最后兄妹商量到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案件结果

市中心值班律师为兄妹几人进行了案件事实、证据上的分析以及法律、法规的答疑解惑,并耐心给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最终化解了兄妹几人的心中埋怨和矛盾,兄妹之间握手言和,并彼此答应相互配合对方办理属于各自名下的房产产权手续。

心愿传承专家提醒

遗嘱是每个人一生都会接触到的东西,遗嘱有多种形式,财产分割是遗嘱的重要表现形式,遗嘱的分配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公民处分个人财产的自由并非是无限的,故在设立遗嘱时,一定要注意法律的相关规定,须符合《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