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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如何撤回和变更【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2-02-21 13:02:59 查看:520
案例导入
顾某与李某系夫妻,婚后俩人育有长子顾某江和次子顾某林。顾某与李某婚
后购有两套房产,2018年顾某与李某分别立下遗嘱,将其中一套(A处)房产指
定给长子顾某江继承,将另一套(B处)房产指定给次子顾某林继承。
此后,2020年2月顾某身患疾病住院,长子顾某江悉心照料,顾某与李某
看在眼里,暖在心里。2020年3月顾某出院回家,之后的3个月顾某江也常常
到家中看望放心不下的顾某。可是,从入院到出院回家之后3个月,次子顾某林
只在其父顾某入院第二天看望过一次,之后再未出现。通过此次患病,顾某与李
某夫妻深感二子对待父母的孝心天壤之别。
几番思考之后,顾某与李某决定撤回以前指定给次子顾某林的遗嘱,B处房
子也准备指定给长子顾某江继承。2020年7月,顾某与李某分别重新立下遗嘱,
将两套房产均指定给长子顾某江继承。

心愿传承专家解读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遗嘱后,遗
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即遗嘱
人可以于遗嘱设立后的任何时间撤回、变更之前所立遗嘱,撤回、变更遗嘱不需
要任何理由,只要系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及符合法律规定即可。本案中,顾
某与李某夫妻于2020年7月重新立下遗嘱的行为系对2018年所立遗嘱的撤回和
变更,符合法律规定。顾某与李某均享有按照个人意愿分配、传承其财富的权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
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